邵阳市文化艺术中心文化馆装饰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邵阳市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工程已由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市发改社`2011`43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邵阳市文化馆,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邵阳市文化艺术中心文化馆装饰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邵阳市文化馆
2.项目名称:邵阳市文化艺术中心文化馆装饰工程设计
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市发改社`2011`435号
4.建设地点: 邵阳市邵阳大道和新华南路交汇处东北角
5.招标范围:邵阳市文化中心文化馆小剧场、音乐厅、创作室、门厅、美术、戏剧、合唱、舞蹈教室、文化长廊等空间的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以及小剧场和音乐厅的舞台灯光、舞台音响、舞台视频及内通监控系统的工艺设计。设计范围的工程投资约 1800万元,设计费报价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结束后,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确定的投资额度与最终确定的设计范围调整合同费用。调整范围在总额不得超过最高招标限价人民币捌拾万元的基础上,设计费取费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最后确定的投资额进行套取计算得出最终设计费。
6.设计工期:合同生效后15天完成方案设计优化,设计方案审批通过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2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工程一体化 二级 (含 二 级) 以上资质 。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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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陈灯芯13975996895),地址:邵阳市大祥区西湖路友谊联都国际天欣阁 1509室。
3.报名所需证件及资料: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应注明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原件;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报名时须提交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截止时间以后不接受报名。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四、方案设计补偿
评标委员会将对所有投标方案进行评审并排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原则上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按合同要求完成整个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酬金包含在设计费中。
设计方案补偿:本次招标对评审合格但未中标的方案均不予补偿金。
五、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六、评标办法
百分制综合评估法。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邵阳分行
银行账号:53380188000003872
3.截止时间: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邵阳市文化馆设计)。
6、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邵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地址: 邵阳市邵水东路保宁巷 36 号 。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syjszbw.com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邵阳市文化馆
联系人: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爱军陈灯芯
联系电话:13667318449 13975996895
传真:0731-84169656 邮编:422001
联系地址: 长沙市湘府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中心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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